深红

“感性世界的外延整个从属于伦理的普遍性、但其内涵从属于美学的个体性;精神世界的整个外延从属于语言的普遍性,但其内涵则从属于孤独者的个体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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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26 随笔杂谈

200526


“此在在存在中获得其存在的意义。”

现象学将其推延至所有物,即所有物只有在与其他物产生联系的场合才会拥有意义。

那么,是这些活动“赋予”了此在以意义,还是这些活动“唤醒”了意义?

首先,绝对不是赋予,赋予就意味着世界是绝对被动的,是早先就被决定了的,那么世界既然已经是被决定了的,世界本身就无法在其历史演进中获得世界的意义——即,这个世界的意义一开始就被决定了。这无疑与题设之大前提相矛盾。

但是否定了A并不代表B就是正确的,出于同样的缘由,如果谈“唤醒”,那就意味着人之意义就被事先“掩埋”了,人无法创造,只有偶然的发觉。

那么推出第三个解释,意义是否是“生成(生长)出来的”?我们不能单纯地将前述二者如和稀泥一般融合在一起,我们需要在为个体精神在世界中留有地盘的同时,让世界也不能是事先完成的。换句话说,这个世界必须始终处于“未完成之状态”,只有处于这一状态,个人精神的地盘才得以保留。

众所周知,个体精神与集体精神和无意识精神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私密性,个体精神讲究抱持精神境域的独立。出于这一种独立,精神抱有其在世界中唯一一片未开发的土地、拥有唯一未被决定过的未来。人需要在世界与精神之间划清一道绝对清晰的界限,才能确保自身的独立完整。

那么,除土壤之外,“生成(生长)”之过程还需要种子,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将某一契机作为我们做何事的缘由,但并不如此,人的根本动因不是因为对绝对理念的向往(一种确切的、单一的目的),而是对绝对的反叛(一种复杂的、综合的目的)。出于对“可能被事先决定了的世界”所提起采取的占领行动。人在塑造世界的同时塑造着自身,人总是不满足于他人给予自己一个事先已完成了的世界,而这一种“不满足”正是个体生存意义的萌芽。


“除理性外别无他物。”

——“他物”所指的正是可被预见的、可变动的、无目的的、可随意任人摆置的其他东西。而当人完全着眼于理性当中时,他物就仅仅是任自己摆布的对象,在对世界的创造中、他物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。于是这个世界在生成之中同时化作了理性(思想)的一部分,化作了个体独有的世界;或许从这一点来看,理性之外“确无他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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